| 很曖昧。 是酸?是甜? 不酸也不甜。 那點點的酸的先兆 一開始刺著舌頭 眉想要湊攏 時 酸卻溜走了 啊!裝腔作勢! 小時候踮著腳卻 總差那小許才夠到 媽媽的房門柄 叫人直想在地上狠狠跺腳; 片刻的甜竄過口裡 想叫她停下來 像糖果般舔著 舔著 然而她越走越遠 啊!是那個只停留 片刻的擁抱—— 被留下的人 心揪著想要多一點 多點多點; 最後留在口裡 可玩味的就只有混了 開水的 半酸半甜的 不酸不甜的 令人費解的味道! 在我的國度裡 可容不下這模棱兩可, 這含糊不清, 這似有實無還是似無實有? 柑 妳 在我這黑白分明的國度 我賦予妳「曖昧」這個名字 唯獨我 才能以曖昧之名喚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記 那種感覺是很奇怪的:某事物突然向你招手,你停下來,嚇然發覺那事物像脫去了形體,讓你能看到它的原本。那種震撼會揮之不去,它會在你耳邊一直吵,直至你敵不過,一定得找方法把它的原本呈現出來。有點像被什麼附上了——也蠻有可能的。在紙上亂寫亂畫時的我,可能並不是真正的我。喔。 上一次有這種一定要表現出來的感覺是看見牆上的一片大大的白蜘蛛網。這次的對象竟是一個柑——不不,是柑的味道。我對那個柑才沒興趣。白蜘蛛網還有一點浪漫可言;柑?真是亂七八糟的。 這次的它有點倡狂。首先,我真的很討厭柑。為什麼我得就一樣討厭的東西賦詩?可是它就是吵了整個星期,直至現在寫了才覺舒坦。另外就是,為什麼會是中文詩啊?這從來不是我的強項,這還很有可能是我第一次認真的寫。但是它呀,自自然然就在我腦裡形成了中文詩的形態,即使我想用英文也什麼也想不出來。它真是太霸道了點。 有朋友善寫中文新詩。見笑了,Mandy :D 這篇後記的重點其實是這結尾:以「曖昧」一詞來形容食物是我的專利。勿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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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發生在零六年的暑假,當我自個兒待在紐約時-----
在街角的自助洗衣店內,我把乾透的衣物一件件的摺疊好,整齊地放進手拉車裡。
「喲!我從沒在這兒看過有人這樣細心的把衣服摺起來!」耳邊響起這樣的一句話。我向旁邊看去,見一位黑人老佰佰笑容滿臉的往我的拉車裡看。現在寫來,已不太能想起他的模樣,只依稀記得他比我矮了一個頭,穿著件鬆跨跨的白色汗背心,手臂、小腿都又廋又乾癟。
他笑著看過我後,回到自已那檯乾衣機,邊把衣物拋往手拉車,邊跟我說:「看,我都不摺衣服的。」
我住的那區不算富裕,晚上聽到突如其來的一兩聲尖叫,就知道樓下又有人醉酒生事,晚上的警車聲消防車聲也聽慣了。在紐約的朋友都叮囑我要小心,好好保護自已,可我就是沒法不理跟我搭訕的人。我總是想,逗我聊天的人,若非真存有什麼惡念,卻被我拒於千里,一定會覺得受了傷害。我也不知自已的腦袋是怎樣衡量事情的,可能因為對於經濟呀、利益呀等慨念十分模糊,所以我總先想著別要人難過,至於自已會否引來什麼危險,我好像永遠只有事後才會想起各總可能性。總之,老佰佰跟我說話,我就自然的對上了:「你都不摺?那回家後衣服怎處置?」
「我就一堆的放在床上呀。穿起來也就是雛雛的了。」他扯扯身上的汗衣。
「你不知道嗎?剛乾好的衣服最直最服貼,這時候趕快摺好,就不會雛了。」
「真的?那我也學你在這把衣服摺了吧。」
就這樣,我和老佰佰坐下來一起摺著衣服。我把我的全摺完了,他還剩一大堆,看他不馴熟的手勢,看來他真的不慣摺衣服。「我跟你一起摺吧,兩個會快很多啊。」說著我便動起手來。後來我想,我那有潔辟的媽媽,一定會罵我怎麼別人的衣服也去踫,還是一個男人家的!可我當然還是檢點的女孩子,我是看過了確定沒有內褲什麼的才幫忙的啊,而且我儘挑些毛巾來摺,可有忴持呢。平常到洗衣點的人都是各有各,來去匆忙,但這天在我們摺著摺著時,身邊竟都多了些人,還開始有說有笑起來。老佰佰旁邊多了個黑人小孩,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也在幫忙摺衣服了。
快要摺好時,老佰佰長吁一聲,說:「今天真高興,認識了你,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嗎?」
一如以往,我不加思索地就回答了。「你呢?」我問。
「天使。」
我微微一征,隨即笑起來:「真的?那可不像男孩子的名字。」
他笑笑,向著我溫柔的說:「如果你是善良的人,天使就會來到你身邊。」
我只微微笑著,沒深究什麼;這老佰佰可真會逗人哎!
雖已隔了一年多,我還是經常想起這個老佰佰。然後,幾天前,當我再度想起的時候,一個念頭突然襲來-----或許我真的遇上了一個天使。那種突然頓悟的感覺很怪異,或許就像某些人突然感受到神的存在那樣如夢初醒。這個看似無稽的念頭不斷在腦內盤旋,到底這種奇跡般的事情會否真的降臨?一般人不常會叫自已作天使吧,噢不,或許神經漢會,那他就是一個患有幻想症的老佰佰,哦,可這樣看待他的我豈不是在替自已設下陷阱,滅殺相信奇妙事情的自已?
然後,昨天晚上,一個念頭又突然襲來-----我是遇見天使了,因為他給我帶來了美麗的事,他與我共同讓人與人之間的隔膜消失的一刻綻放。雖是曇花一現,那一現的美麗卻是永恆;每把那次的相遇回味一遍,自已對世界和人類的信任就又加深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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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次了,為了好朋友交了男朋友卻不告訴我而哭。
當然,打擊的程度隨著打擊的次數和知曉的形式而緩和下來—— 第一次,當著她的面哭起來,好幾天都悶著氣; 第二次,在網上日記得知,對著螢光幕哭,夜裡要走到街外散心; 第三次,在電話聽過後,掛了線坐在階梯上哭了一會; 第四次,在MSN不經意地得悉,呆了片刻,在想:習以為常了吧,應該不會太傷心了吧?但原來是還能為此流淚的,但所流的應該比之前的少了點吧。
心就是這樣慢慢的冷下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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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藥比不吃藥的情況還糟。心怎麼像在絞痛? 睡不著,於是起來到綱上發佈小說的地方走走,看看能不能替雜誌物色文章寫得好的人。平時不多看網上的小說或散文,現在一看才知道那些小說站都是被糊里糊塗地認作是文學世界。與其說是文學興盛,倒不如說人們又被潮流吸引,像互聯網剛面世時一時間網上充斥著品質參差的網頁(現在還有*笑*)那些寫稿的人,到底讀過認真的文學著作沒?稍微看過的都會留意到懂文學的作家不會把每個句子都當做一個段落。分段是一種表意,也是一種節奏。一個段落的結束到另一段的開始,是向讀者表明劇情或內容的轉變;一個句子自成一段是去減慢讀者閱讀的速度,好讓讀者細味那意味較深的句子。可是網上小說(當然有例外,只暫時把它們歸為一類)大多濫用分段。看了一會,發覺大多數人都愛用分段過份控制節奏,給很多句子不必要的重要性,似乎這樣可以讓故事更有韻味,更有深度。但在我看來那是弄巧反拙:每句都重要,即是句句都不太重要;每句都不多長度,即是沒有節奏可言。會這樣寫作的人,大慨都不能掌握重點,也不懂高潮起伏,而且段落的意義也被白白的浪費了,一般的標點也不能發揮最大效用。這是一般流行小說撒下的壞種子吧? 就連這麼簡單,看一點書就會自然領悟到的事也還沒做好,文筆和內容也自然還未到家。有的文字流於太通俗,有的夾雜著太多不必要的字眼,有的甚至文句根本就不暢順。內容當然是愛情居多,都是些離離合合的。我說啊,至少也請有亦舒的辛辣。要不,有張小閑的現實也已經很好。再不,最低限度也要有瓊瑤那讓程度的文筆通順吧? 一開始並沒有冷嘲熱諷的意思,只純粹看不過這種潮流文化。可是越寫越氣,因為這讓我想起那個獅子會負責人拿我們的雜誌跟這些網上小說比,說既然有這些免費讀物,還有什麼必要看我們的雜誌。拿這些跟我們比?它們即使過得了我們這些編輯的眼光我們也沒有臉給讀者看。 (好大的口氣喲!XDD) (關於分段:這當然不應用於個人日記。會這樣寫日記的朋友不要以為我在這樣想你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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